靖难攻略 第67节 (7 / 11)
尽管明代官员俸禄很低,但那是在明代中后期通货膨胀,以及朝廷以物抵俸的环境下。
在明初,老朱给官员们的俸禄还是比较合理的。
依照眼下洪武二十七年的官员俸禄待遇,如知县及都察院监察御史的俸禄是月支米七石,岁支米八十四石。
按照今日米价折俸,约为月俸一贯余七百五十文,年俸二十一两。
以今年的金银价来兑换,差不多是五两左右的黄金,是正常南京百姓三倍的年俸。
要知道百姓还得在衣食住行上花费,但这群官员大多都可以在衙门解决,因此一年到头少有能够花钱的地方。
哪怕是到了明代中后期嘉靖年间,这份俸银也不算低,更别提朝廷还增加了许多正俸以外的其它福利银。
诸如后世熟知的清官海瑞,其贫穷原因也是因为无子嗣而先后续了三妻二妾,花费数百两之多的缘故。
如果没有“折钞”和“以物抵俸”的政策,那明代正七品官员的俸禄还是足以养活十一二口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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