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章 (8 / 11)
京兆府门前立有一红漆大鼓,也称“鸣冤鼓”,若是想要“以下告上”,便得敲响这鼓,先领一顿罚才能递上状书。
若是有诬告之嫌,惩罚也会格外重。
这规矩说是为防有人无事生非,但个中意味,众人心照不宣。
这日清晨,衙役才吃过早饭,正你来我往地插科打诨,听见府门外的鸣冤鼓响起。出门看,只见一个身着缟素衣裙的姑娘正用力敲着那鼓。
这姑娘身形窈窕,一抬头,众人才发现她脸颊上竟有两道又长又深的伤疤,似是扭曲的虫,在素白的脸上显得格外可怖。
为首的的官差定了定神,质问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?要状告何人?”
女子漆黑的眼眸微微颤动,目光从衙役们神色各异的脸上扫过,毅然决然道:“民女叫霜华,要告的人是平侯世子,赵铎。”
官差惊疑不定地反复确认,话里话外带了些恐吓的意味,想要将这麻烦吓退,但霜华却咬死了要告,没半点退让的意思。
他无计可施,只能去回禀了大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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